法人并不是指具體的人,而是企業單位。因此,嚴格來說法人印章其實指的應該是單位的公章。但是由于人們經常習慣的將真正的法人章稱為行政公章,反而將法定代表人的名章稱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經約定俗成。
因此有人將刻有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鑒法簡稱為法人章,其實這是不對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個人印鑒,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簡稱法人,法人是企業,是擬人化的組織,而不是實實在在的“人”。
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具有財務支付的職能,因此和法人代表人名章和財務專用印章應該分別保管,不能由一人保管。法人名章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保管或是授權辦公室其他人進行管理比如會計,而財務章就要交給出納進行管理,分權管控相互牽制。
印章管理工作當中,企業要特別主要控制財務人員的權限,支票和印章要分別由不同的人來管理,如同上述當中所說的法人名章和財務專用章由會計和出納分別管理,除此之外,嚴格要求出帳要一定填寫抬頭,不能有沒有抬頭的支票和電匯單蓋好章出去,也就是支票的幾個要素一定要填寫,同時登記。
更規范高效的法人印章管理辦法
不僅僅只是法人名章,公司其他各類印章凡是具有法律責任效力的都必須進行嚴格的管控和使用。為解決傳統印章管理當中出現的審批耗時影響公司業務正常開展、人為違規用印等風險。思格特開發團隊推出了智能印章管理系統實現企業信息化印章管理模式,線上申請、線上審核、自動蓋章有效提高用章效率并杜絕違規用章行為出現的可能。